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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閥的選用
閥是一種受壓設備,
容器或管路上的自動壓力釋放裝置。當被保護系統的壓力升高超過允許值時,閥門自動開啟,排出部分多余的介質,以防止系統壓力繼續升高,當系統壓力降低到正確選用閥直接關系到使用單位的經濟效益和操作人員及設備的,下面概略介紹閥選用的幾個要點:
1、工作壓力級(壓力等級)的確定。
閥的工作壓力與公稱壓力以及彈簧的工作壓力級有著完全不同的含義,不能混為一談。工作壓力是指閥正常
運行時閥前所承受的靜壓力,它與被保護系統或設備的工作壓力相同。而彈簧的工作壓力級則是指某一根彈簧所允許
使用的工作壓力范圍,在該壓力范圍內,閥的開啟壓力(即整定壓力)可以通過改變彈簧的預緊壓縮量進行調節。
同一公稱壓力的閥根據彈簧設計要求,可以分為多種不同的工作壓力級。具體劃分見下表,劃分的前提是能足以
保證各個工作壓力級的壓力上限與下限均能符合有關標準所規定的動作性能指標。
二、閥性能調整指導
本單位所提供閥,按標準規定在常溫下進行出廠試驗,而閥實際工況和常溫整定調壓存在溫差,故造成常溫定壓和實際工況兩者之間整定壓力(開啟壓力)的偏差。為此對具有較大溫差的閥需要進行熱態調壓。其調整的內容一般分為整定壓力(開啟壓力)的調整和排放回座力的調整。
1、整定壓力(開啟壓力)的調整打開上鉛封,拆去提升架卸下閥帽,松開鎖緊螺母,在彈簧規定的工作壓力范圍內,旋轉調節螺套改變彈簧的預緊壓縮量,對開啟壓力進行調整。
調整時先緩慢升高閥進口壓力,使閥門起跳一次,若開啟壓力偏低,卸去閥門進口壓力,按順時針方向旋緊調節螺套,若開啟壓力偏高,則按逆時針方向松之,當調整到所需的開啟壓力后,將鎖緊螺母并緊,裝好閥帽,若需更換另一根不同工作壓力級的彈簧,然后重新進行調整。在調換彈簧后,應改變銘牌上的相應數據。
調整整定壓力應注意下列各項:
1)在調整前應將閥門內腔清洗干凈,并使用清潔介質調試。
2)當閥前壓力接近開啟壓力(即超過開啟壓力的80%)時,不能旋轉調節螺套,以防閥瓣旋轉,損傷密封面。
3)在條件許可情況下,應盡可能采用與實際工作條件相接近的介質參數進行調整以保證開啟壓力值的準確性。
若不可能采用與實際工作條件相同的介質調整開啟壓力時,則氣體或蒸汽用閥可使用空氣介質調整整定壓力;液體或水用閥可用常溫水調整,當實際所使用介質溫度與調整時介質的溫度相差較大時,應考慮溫度補償。
4)調整整定壓力用壓力表應定期校驗,其精度不低于一級,定壓壓力值應在壓力表量程的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的范圍內,表盤直徑應大于等于100毫米。
2、排放壓力和回座壓力的調整
1)對開啟壓力已調整好的閥,若排放壓力或回座壓力不符合要求,則可利用改變調節圈的位置來調整,閥結構有單調節圈和雙調節圈之分(見圖5、圖6)。調整步驟是先打開下鉛封,擰松調節圈緊定螺釘,然后用細鐵棒之類工具,從螺孔中伸進便可撥動調節圈齒輪。若閥出口無連接管也可直接從出口處伸入細鐵棒進行調整。為了起見在調整前,應使閥進口壓力適當降低(一般應低于開啟壓力的80%),以防止調整使閥門突然開啟,發生事故。
2)每次調整時調節圈旋轉的幅度不宜過大,一般以2-5齒為宜,調整結束后應隨即將調節圈緊定螺釘擰緊,并使螺釘的端部位于調節圈兩齒之間的凹槽內,以防止調節圈的松動。
3)對有上、下調節圈的閥,一般先調整下調節圈,使排放壓力達到預定值,后調整上調節圈,調試時可能出現相互干擾現象,應反復調整直到滿意為止。當逆時針方向旋轉下調節圈時,其位置上升,排放壓力降低,而回座壓力也有所下降;反之,當順時針方向旋轉時,其位置下降,排放壓力上升,但回座壓力也隨之略有增加。上調節圈逆時針旋轉時,其位置上升,回座壓力升高,排放壓力略有升高,反之,當調節圈位置下調時,能幫助閥閥瓣開啟,其回座壓力降低,排放壓力也有所降低。
4)調整排放壓力與回座壓力用的試驗臺應有足夠大的氣源流量,以保證閥門達到全開啟時(即達到閥的開開高度時)才可以測試,否則所測得的排放壓力、回座壓力數值是不真實的。
5)調整后的上、下調節圈之間的相對位置不能靠得過于接近,否則會影響閥的排量。一般情況下,上下調節圈之間的環形面積應不小于閥座喉部的截面積。